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担保物权什么意思

2021-04-12 11: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那么,你知道法定担保物权什么意思吗?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法定担保物权什么意思及其相关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定担保物权什么意思

一、法定担保物权什么意思

法定担保物权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定条件下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此种担保物权只需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当然发生而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主要有留置权、法定优先权和法定抵押权。

法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基于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所发生的费用,故而又被称之为"费用性担保物权"。

二、担保物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3、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怎么保护我们的物权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定担保物权什么意思及其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对法定担保物权什么意思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解相关物权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处理自己的物权事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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