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条款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形式

2022-07-03 11: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条款需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土地界址、面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等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包括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四种。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条款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形式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条款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条款有: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土地界址、面积等; 

  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4.土地用途;  

  5.使用期限;  

  6.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形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四种形式: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找法网提醒您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三、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情形

  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情形有: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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