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转质的后果是什么

2020-12-3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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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债务关系都是相对的,质权转让也不例外,需要双方都同意才可以,不然就会发生纠纷。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转质的后果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质的后果是什么

  一、转质是什么

  转质一般用于担保,它是质权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分为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两种类型。二者在发生原因、转质范围、转质人责任、转质权的独立性、转质权的实行等方面均不同。承诺转质:质权人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征得质物所有人同意后,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设定较自己质权有优先效力的新质权的行为。

  责任转质与承诺转质不同,其不以出质人的承诺为要件,而是质权人依法定授权以自己的责任享有和行使转质权。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漠视出质人的意志,而且会增加出质人的风险负担和债务履行之约束,使出质人陷入利益不公状态。因此,与承诺转质的自由主义相反,责任转质应实行严格的法定主义。即法律上基于促进交易、物尽其值而又有效保护出质人利益的两难考虑,一方面允许责任转质的适用,另一方面给予其操作要件和效力等必要限制。

  二、承诺和责任转质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承诺转质:

  1、质权人须征得质物所有人同意。

  2、承诺转质与质权人的质权及其被担保的债权全然无关,不受原质权的限制。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和债权额可以超过原质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转质权的存续期间也不受限制。承诺转质由于系经质物所有人承诺、同意而转质,故转质人的责任并不因之而加重。

  责任转质:

  1、于质权存续期间。

  2、将质物移转占有于第三人。

  3、转质权的范围不超过原质权。责任转质一经成立,转质人即原质权人则对其转质行为负有自身的法律责任。对于因转质所受不可抗力的损失应当负责。转质权人对于质物变卖取得的价金,有较质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转质的后果是什么

  第一,出质人在设定质权时,作出转质承诺即发生法律效力,出质人不得撤销或撤回承诺。第二,质权人转质的,应当在原质权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第三,承诺转质的后果是直接指向出质人的,就是说,出质人不仅要承担出质的风险,而且还要承担转质带来的风险,并受到转质权的约束。第四,转质权人的质权优先于原质权人的质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质的后果是什么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转质以后就会设立新的质权,质权关系里面的当事人就更新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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