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根据抵押无效的原因以及担保人的过错来决,具体如下: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找法网提醒您,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区别有:
1.标的物不同
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
2.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的规定不同
质押的标的物交付质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权利要交付权利证书,抵押的标的物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
3.生效的标志不同
质押担保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