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担保人有,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找法网提醒您,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区别有:
1.标的物不同
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
2.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的规定不同
质押的标的物交付质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权利要交付权利证书,抵押的标的物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
3.生效的标志不同
质押担保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