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对抗,具体如下:
1.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探讨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根本没有意义。
2.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那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因为继承住宅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这个也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讨论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也同样没有意义。
3.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生效,因为作为不动产的住宅以登记作为物权变更的公示方式。
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的确权处理如下: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找法网提醒您,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户口转出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宅基地上建的自建房可以继承,即使是户口转出了也可以继承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