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三年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2021-05-18 08: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必须知道,普通诉讼时效已经改了,不是以前的两年而是三年,当然这是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另外的规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三年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年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一、三年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民事诉讼失效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二)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三)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四)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年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知道适用怎样的规定。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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