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适用20年诉讼时效的条件

2021-07-05 11: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打官司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解决办法,但是打官司不是你说想打就能打,它一样有法律规定,这个叫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每个的规定都不一样。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适用20年诉讼时效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适用20年诉讼时效的条件

一、适用20年诉讼时效的条件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它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最长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

最长诉讼时效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的特点表现在:

1、其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类民事法律关系。

2、其时效期间是20年。

3、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内获取法律保护。这不同于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作为适用前提的其他诉讼时效。

4、其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但是,其他各种诉讼时效则可以适用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我国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是连当事人都不积极维护权益的时候我国法院根据规定通用不予以支持。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适用20年诉讼时效的条件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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