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人具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2021-01-20 10: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与人之间一旦成为存在债务关系,其中一方是债权人,另一方则是债务人,债务人虽然要承担还债的责任,但是债务人也有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而债权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债权人具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债权人具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债权人具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

1、法定的抗辩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以主张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唯一的法定抗辩事由。

2、合同订立后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其他一切事由,例如,可撤销合同、原债权人的违约行为、原债权人的不当履行、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免责的意思表示等均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

3、只要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有到期债权,此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抵消。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权:一是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二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同时到期,债务人也可以向让与人行使抵销权。

(二)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债权人因转让协议的生效而完全退出原来债的关系,丧失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原债权人不再享有权利,当然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也不负担保责任。

二、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2、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3、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三、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法律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债权人具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的具体内容,由文章内容得知,债权转让后,如果出现了瑕疵的话,担保责任是由债权转让人来承担的;如果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债务的话,债权转让人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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