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适格的合同主体有哪些

2021-05-27 14: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但都必须是特定的。那么,适格的合同主体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适格的合同主体有哪些

一、适格的合同主体有哪些

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合同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本人不能单独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与本人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对于超出本人年龄和智力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才能生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者机构。

二、合同主体怎样变更

(一)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有两种,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二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裁决。

(三)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这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终止如何恢复

合同的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有时当事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合同终止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解除,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消灭。若当事人想要恢复合同关系,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建立新的合同关系,然后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适格的合同主体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合同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