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社会团体法人应该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2021-01-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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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社会团体的法人资格通常都是非营利性质的,虽然他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但有些事他是不能做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社会团体法人应该设立哪些组织机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团体法人应该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一、社会团体法人应该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社会团体法人特点

  1、依法成立

  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而又具备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的,这种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另一种是需要经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这种社会团体必须在经过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各种协会、学会等。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提供的,还可以是集资得来的。但不管来自何种途径,这些财产和经费应由社会团体独立支配使用,并能以之来承担民事责任,才符合法人资格的要求。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社会团体的性质不同,其名称也不同,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也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名称。如果社会团体没有自己的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而只是附属于其上级单位或是某机构的一部分,就不具备法人资格。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还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才完全符合法人的条件,如果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或机关来承担民事责任。

  三、社会团体法人变更的材料

  1、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说明所有变更事项、理由、具体情况,法人签字);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3、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载明社团变更登记履行的民主程序,法人签字);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涉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兼职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提交组织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在任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7、行政许可申请书;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团体法人应该设立哪些组织机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社会团体法人虽然是非营利性质,但是也不是说他不能做交易。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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