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案件是否审查合同效力

2021-06-28 11: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成立生效的合同则会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四大类型,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可撤销合同。那么,合同案件是否审查合同效力?接下来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案件是否审查合同效力

一、合同案件是否审查合同效力

在合同案件中,法院审查该合同的效力是一种必须的程序,只有经过审查合同的效力后,才可以就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

二、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规定

《民法典》用专章通过七个条文对合同的效力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三、合同效力的补正规则

合同效力补正规则有以下几点:

(一)形式具有瑕疵合同的补正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正,如: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三)成立未生效合同的补正,如:

1.未办理批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合同;

2.未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订立的合同;

3.未经审批的三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

(四)无效合同的补正,如:

1.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

2.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合同案件是否审查合同效力”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法院审查该合同的效力是一种必须的程序,只有经过审查合同的效力后,才可以就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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