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融资担保收入交什么税

2021-07-13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能够保证债权的实现,这大大提高了民事交易活动的安全性,通过担保制度也很大程度的促进了资本的融通。担保制度具有很重大的社会经济作用,被民事主体所广泛应用。那么,自然人融资担保收入交什么税?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自然人融资担保收入交什么税

一、自然人融资担保收入交什么税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融资担保所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

二、担保的诉讼时效期是多少

1、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起算的时间是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必直接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权利。但是,此时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并不开始计算,只有等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主债务的诉讼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决生效之日,才开始计算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这样,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间就大大延长。反之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因除斥期间已过,则很快就丧失了对一般保证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权,亦即保证债权消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法规之所以这样规定,意在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尽早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

2、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对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规定,但在第六百九十三条中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条件和起算日期却只字未提。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忽,这是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承担义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又可以同时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义务后,才承担不能执行的部分的义务。

3、保证期间的终结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的请求权持续存在。一但债权人向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义务的要求,债权人的请求权就得以实现,保证期间即告终结,随之而来的是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开始。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日期在两种保证中各有不同。诉讼时效起算后,时效能否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也不相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随之中断。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时效不中断。这样规定的原因,一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承担义务与否要看主债务人的财产经过判决或仲裁并依法强制执行后,是否有剩余、剩余多少而定。如果保证人过早退出诉讼,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二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风险较小,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应当与债权人债务人共同承担风险到最后。三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如果债权人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而不对保证人提起诉讼,等于放弃了保证债权,只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放弃权利的行为法律应当认可。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六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由于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是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妨碍了诉权的行使,如果不中止时效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只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即无论是一般保证债务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中止。

、个人担保行为盖的法人章有效吗

个人担保行为盖的法人章无效。

一般来讲,因公司印章有登记备案要求,对外具有公示效果,故公司订立合同采用签章形式较多,而自然人签名无备案要求,多以签名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章虽是人名章,但是不同于普通自然人的私人印章,它主要是因公司财务管理如签发支票等需要,为行使法人职务行为的便利所设。法人章与个人签名效力的不同,在其对外订立贷款及担保合同中,应避免出现个人担保行为中加盖公司法人代表人印章的情况。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自然人融资担保收入交什么税?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自然人融资担保所取得的收入是自然人的偶得收入,应当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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