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能否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

2021-08-23 15: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雇佣合同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合同有很大的不同,不论是合同的主体还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上,那么关于主体方面自然人和企业能不能签订雇佣合同。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自然人能否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自然人能否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

  一、自然人能否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即“雇佣契约”,指的是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或契约)。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二、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三、雇佣行为致损的责任承担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由于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体要求不同,对于雇佣合同的主体没有太多的限制,所以自然人可以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自然人能否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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