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权代理的认定条件

2021-01-15 09: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代理权的往往来源于企业,是其增加宣传,扩大市场的一种手段之一。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出现了许多虚假代理的情况。以至于市场混乱,许多消费者受害,不过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的损失是双向的,商家和消费者都有损失。那么无权代理的认定条件?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无权代理的认定条件

  一、无权代理的认定条件

  无权代理有效与否,法律不仅要考虑本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无权代理区别对待:对于表见代理,趋向于保护相对人,定为有效代理;对表见代理以外的狭义无权代理,赋予本人追认权,故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之行为。所谓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之代理。以下是构成要件:

  1、代理人欠缺代理权。即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在代理权消灭后而为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合同已成立。

  3、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行为。这是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予追认前撤回其订立合同之意思表示时,因该合同确定地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4、相对人须为善意。即不知无权代理人欠缺代理权。

  二、无权代理法律效力

  (一)追认权和拒绝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追认的本质在于对代理权的补授,因而属于一种形成权。

  被代理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既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承认。一旦追认即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视为本人同意,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构成视为本人同意,须具备三项条件: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为民事行为;本人已经知道无权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民事行为;本人已确定地不作否认表示。

  (二)催告权和撤销权

  (1)催告权

  催告权是指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依自己的意志请求被代理人对是否追认代理权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权利。

  (2)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权利。

  三、无权代理的类型

  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

  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无权代理的认定条件相关知识。无权代理是否有效,不仅仅是本人的意见,更要综合考虑相对人的情况。冰冷的法条背后不仅只有法制,更包含了人文关怀。在这一点上面,是趋向保护相对人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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