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孩子的监护人怎么查

2021-08-30 13: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律上的“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怎么查?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孩子的监护人怎么查

一、孩子的监护人怎么查

如果是孩子的其他近亲属或基层组织,可以去派出所查询户口档案信息。

《民法典》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民法典》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监护人是其他近亲属或基层组织的,可以到派出所查询。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孩子的监护人怎么查”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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