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2021-01-2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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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同于户籍地,住所是法律上对人们的居住的地方的认定,当发生民事诉讼时会要求人们确认地址,一般人们需要填写自己真实有效的住所地址。那么怎样确定自然人的住所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一、怎样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二、自然人住所的分类

我国民事立法只对自然人的住所做了概括性规定,而未作具体规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迁徙,仍有探讨自然人住所种类之必要。

(一)意定住所

意定住所,又称任意住所,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的住所。

意定住所与迁徙自由紧密相连。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所和户籍分离的存在,在客观上要求法律肯定自然人的意定住所。

(二)法定住所

法定住所,是指不依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而由法律规定的住所。在我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自己的户籍,因而应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所地为其住所;如果他同监护人共同生活,则监护人的住所是被监护人的经常居住地,视为被监护人的住所。

(三)拟制住所

拟制住所,是指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把居所视为住所。我国民法规范和司法实践肯定了拟制住所的存在:

(1)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自然人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点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3)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明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三、法人的住所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怎样确定自然人的住所的信息,由上可知,自然人一般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若是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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