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因破产而终止有哪些法定程序

2021-01-27 14: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今商业竞争激烈,商场如战场,公司经营过程中难免会磕磕碰碰。当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无法经营下去或为了及时止损,可能会面临破产的问题。那么法人因破产而终止有哪些法定程序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法人因破产而终止有哪些法定程序

  一、法人因破产而终止有哪些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法人破产而终止的法定程序有破产清算和注销登记。

  1、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2、注销登记,法人完成破产清算后终止营业的,经注销登记后,登记主管机关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其注册号。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注销登记的法律后果

  法人注销后,法人终止,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再进行民事活动。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法人因破产而终止有哪些法定程序的介绍。法人因破产而终止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和注销登记,其终止日期并不是停止了经营活动的日期,而是注销登记的日期。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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