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意思表示的方式有哪些

2021-01-2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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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意思表示,是法律中的一种专属名词,通俗来讲就是将自己内心的想法用外部的形式表现出来,将两者合为一体的行为,我们平时所作出的语言表达就属于意思表示。那么除此之外意思表示的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意思表示的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实践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义重大。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

  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私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二、意思表示的方式有哪些

  复杂的意思表示:

  1、明示形式

  明示是使用直接语汇实施的表示行为,除常见的口头语言、文字、表情语汇外,还包括依习惯使用的特定形体语汇,如举手招呼出租汽车,即表示有租用该车之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即口头语言形式,如以口头语言洽谈并订立的合同,以口头语言委托代理人,以口头立遗嘱。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即书面语言形式,主要指文字(文件、信函、电报)、图表、照片、技术工程用图、电子数据等形式。

  2、默示形式

  默示形式是含蓄或者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默示所包含的意思,他人不一定能够理解,而要通过推理手段、生活习惯使用方式、与对方约定的方式、还有沉默不语作为意思表示的方法。

  3、第三人形式

  通过对话人双方都熟悉的第三人,进行的表达意思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是单方面、也可以双方面的;其最大的益处是在:在当事人处于僵持的状态、中断沟通的状态起到一方意愿表示的结果。

  简单的意思表示,即用肯定、否定、中立的直接意思表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1、客观要件: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例如以传真订购书籍 ,停车于收费停车场,含羞点头答应男友之求婚等。

  2、主观要件: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即表意人自觉地从事某种行为的意思,例如签名。表示意思,即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意义,例如以邮件订货,投向咖啡自动贩卖器。效果,即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一定法律效果。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存在明示形式、默示形式、第三人形式等表现方式,是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在的行为。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意思表示的方式有哪些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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