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理解诉讼时效中止

2021-02-07 14: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律不保护躺在法律上睡觉的人,法律赋予民事主体诉权,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外行使诉权,就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有时候,因为一些不能控制的因素,会导致权利人无法在诉讼时效内行使诉权,法律也为作出了规定,保障权利人的诉权。那么,怎么理解诉讼时效中止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怎么理解诉讼时效中止

  一、怎么理解诉讼时效中止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诉讼中止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如何执行 

  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执行中止是暂时性的,引起执行中止的原因一消失,即应恢复执行程序。恢复执行,一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并通知执行当事人和其他参与执行人;二可由执行当事人申请恢复,经法院同意后继续进行。

  恢复执行是原执行机制的继续运行,不是执行程序的重新开始,执行中止前已为的执行仍继续有效。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怎么理解诉讼时效的中止的内容。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中止的原因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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