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2021-02-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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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诉讼时效是一个诉讼的重要条件,以及所要根据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终止的话,我们肯定是要根据诉讼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措施,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一、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4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其他阻碍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二、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1、短期诉讼

  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长期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就为2-20年。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争议的。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绝对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怎样的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诉讼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起诉的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间,在法院打官司就不会胜诉。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都是为3年。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还是可以知道,诉讼是可以终止的,但是有一定条件并不是随意都能,如果诉讼时效要进行计算的话,那么是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2天开始算起,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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