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诉讼中止是什么

2021-10-2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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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许多对法律没有专业了解知识的人可能并不知道诉讼中止的问题,参与诉讼还是需要了解这些知识的,那么诉讼中止是什么?诉讼中止跟终止、中断有什么不同,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诉讼中止是什么

一、诉讼中止是什么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予以中止

1、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二、诉讼中止的情形

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或者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其职权也同时被撤销,从而无法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尚未确定继续诉讼的行政机关;

2、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互相抵触,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在等待解释或裁决时,人民法院应中止诉讼;

3、在审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及时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影响本案审理的,应中止诉讼,待有关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后,再恢复诉讼。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影响本案审理的,应继续审理;

4、追加、更换当事人,或者本案的处理需要等待其他案件处理的结果时。

中止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审理程序,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加以恢复。恢复诉讼后,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止前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

三、诉讼中止的规定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9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诉讼中止是什么的内容,通俗的理解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发状况而不得不暂时停止诉讼的情形,情况解除后会继续,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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