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计算期间的结束

2021-02-07 10: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期间在民法典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期间是指在某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法律行为。那么在民法典的规定中,怎么计算期间的结束?保证期间的相关介绍有哪些?期间有哪些分类?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怎么计算期间的结束

一、怎么计算期间的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条的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二、保证期间的相关介绍有哪些

第一,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从合同关系自身来讲,合同及其法律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与期待,实现意思自治的理念,这同样适用于保证合同。

第二,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则免除责任。因此,本质上,保证期间是一项旨在维护保证人利益的制度。

第三,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及方式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形式。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提起权利要求,方式不限(最好书面方式便于举证),而在一般保证中,方式仅限于诉讼或仲裁,这是由一般保证的自身性质即保证人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所决定的。

三、期间有哪些分类

诉讼期间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以期间是法律规定还是法院指定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比如,立案的期间是七日,从人民法院接到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算;宣告公民失踪的公告的期间为三个月;上诉期间,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五日,不服地方法院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日;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等。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的期间。比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起诉状的欠缺的期间;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定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间等。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同时,既不能过长亦不能过短,过长会迟延诉讼的进行和案件的审结,过短会限制诉讼参加人行使诉讼权利。

以期间能否变更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不变期间,是指在规定的期间内,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不准许法院延长或者缩短的期间。比如,上诉期间,当事人不服判决、裁定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宣告公民死亡的公告的期间为一年等。在不变期间内应当进行的诉讼行为没有进行,权利人就丧失了该项诉讼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怎么计算期间的结束的相关法律知识。其中期间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法定期间、指定期间、不变期间、可变期间四种分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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