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2022-03-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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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以及确定不发生效力后,由于其法律效果相当于这一行为没有实施,因此,需要恢复到各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前的状态。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各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包括这样几种法律后果:

  (一)是返还财产。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民事法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相对人同时享有对已交付财产的返还请求权。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实际履行的情况,如果行为被宣告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时尚未履行,或者财产并未交付,则不适用这种方式。

  (二)是折价补偿。对于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些情况下,返还财产并不现实或者没有必要,此时应当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来实现财产关系恢复原状的目的。

  (三)是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以及确定不发生效力后,一般而言都存在损失赔偿的问题。如果因无效、被撤销以及确定不发生效力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的主要内容。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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