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2022-04-03 14: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我国不仅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还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只要有人侵犯的财产权益,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那么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一、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

  (一)物权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限制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前者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

  关于物权的一个问题是,占有究竟该不该规定为占有权。

  (二)债权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债权方面不存在物权法定主义而存在合同自由,因而债权很难分类,更无法列举。一般也不对债权加以分类。

  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无体财产权,从前被列入财产权。我们不用无体财产权这一概念而代之以知识产权,另立一类。曾经有学者把社员权列入财产权(也有人将之列入非财产权),我们将社员权另列一类。财产权在民事权利中最为古老。对财产权的研究做得最多,在此不详述。

  财产权概念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简称产权。

  二、财产权是人格权吗

  在民事法律范围内,财产权和人格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利,虽然同为基本权利之一,但是二者的区别诗句打的,所以财产权不是人格权。

  财产权是人身权的对称。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在婚姻、劳动等法律关系中,也有与财物相联系的权利,如家庭成员间要求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财产权,和基于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的权利等。

  财产权是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不同的社会,有不同性质的财产权利。在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的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不同的社会和国家里,对作为财产权客体的财物种类的限制也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除已宣布为国有的财产外,几乎所有的财物都可作为私人财产权的客体。在中国,则财物依其属于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依其地位与作用,分别属于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三、财产权和隐私权区别

  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什么区别在于:人身权是一种与所有权、其他财产权和债权对称的权利,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享有。

  人身权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有着密切的联系。除法律规定外,人身权利是不得转让的,财产权的主体限于享有或者能够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社会制度允许享有的私人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的相关知识,根据上面文章的详细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规定的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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