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权利请求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限

2022-04-11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当我们的人身以及财产权利被他人侵犯时,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诉讼保护。那么民事权利请求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权利请求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限

  一、民事权利请求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限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还的人作为债权人来说就要及时的利用合适的方式追讨自己的债款,一般先要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走诉讼的方式解决,只要有证有据那么法院就会受理自己的要求,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诉讼时效能否阻却房产过户?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对于不动产买卖,如双方就其移转之不动产及价款达成合意,则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不动产一方自应负有交付该不动产并使他方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之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5条“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的规定。

  三、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理由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意是敦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权利人长时间不主张权利,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有条件行使权利而不行使。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前,一直处于治疗状态,损失也一直处于增加状态,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具体数额也就无从确定,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所以,这种情况,权利人不是不行使权利,而是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减少诉累,合理利用国家诉讼资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权利请求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限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民事权利请求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限为三年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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