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合同的规定

2021-04-15 1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宗旨就是鼓励交易,尽可能让规则设计有利于交易成立,尽可能让成立的交易生效,法律缩小了认定无效合同的范围,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效合同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强制性规定可以区分为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

  (1)针对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合同的法定特别生效条件不具备,那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按照法定的要求采取特定行为模式后合同仍然可以生效。

  (2)针对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一种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要承受行政法甚至刑法上的不利法律后果,而该合同在民法上并非绝对无效;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对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公共利益的情形,那么合同会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当然、绝对无效。

  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条款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在无效合同中,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口头形式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事实上口头形式因其较为简单便捷的特点在时间中被广泛应用,是最普遍采用的合同订立方式,我们线下买卖物品通常都是通过口头合同的形式进行的。但对于通过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存在举证的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能面临不能就合同关系的存在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举证的风险。

  三、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1、第三方证明。若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2、录音证明。在双方口头约定合同时录音或者与对方再次协商时用录音的形式收集到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录音材料。

  3、收集间接证据。收集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另外,与他人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及时提醒当事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才能够尽快解决。对于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的合同关系,为慎重起见,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与“无效合同的规定”的有关法律知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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