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形式有哪些

2022-09-22 15: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形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方式。明示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默示形式可以是通过某种事实推知行为。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形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形式有:

  1明示形式。即行为人用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内部意思于外部,具体包括用言语进行表达内心意思的口头形式;找法网提醒您,用文字表达内心意思的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所谓其他形式具体可表现为视听资料形式和须经特定主管机关履行特定手续的特殊书面形式,诸如公证、审核批准、登记等。

  2默示形式。即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与其真实意志相符。如因欺诈、虚伪、胁迫、重大误解而发生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则依法无效或被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的行为内容(权利义务关系)、动机、目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

  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

  3.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给付对价。

  4.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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