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民法,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如下:
1.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2.无权代理行为;
3.无权处分行为;
4.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
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如下: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找法网提醒您,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