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2022-09-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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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认定是发生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情况下,或者利用了优势地位,以及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等,则可以进行认定该行为是显失公平的,其效力是可撤销的。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一、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认定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根据该条,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

  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

  二、显失公平的要件是什么

  显失公平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客观要件是合同当事人就给付的失衡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客观上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是以利益能够依一定的价格、收费标准等加以确定为前提的,对于那些特定物、特殊的服务等,因很难计算其实际价值,一般也不适用显失公平制度。

  2.主观要件是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它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受有不利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在法律上之所以要求考虑主观条件,其目的在于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公正,维护商业道德,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

  三、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有哪些

  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合同双方在完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完成交易行为,督促人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同时赋予交易中遭受损害一方以变更或撤销合同的请求权,以维护交易的公正性。找法网提醒您,显失公平原则并不是对合同自由的否定,而是对不能体现当事人真意的形式自由加以限制,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真正的实质意义上的合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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