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时效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2022-09-29 13: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在于双方的发生的时间不同和双方的法定事由不同,以及双方的法律后果不同,其中前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而后者只能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等。
时效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一、时效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找法网提醒您,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如何执行

  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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