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特别法人是非营利法人吗

2022-10-20 2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特别法人不是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在法律上属于并列关系,并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非营利法人的特点是具有目的上的非营利性;以公益目的成立的,在中止时不得分配剩余财产等。
民法典特别法人是非营利法人吗

  一、民法典特别法人是非营利法人吗

  民法典特别法人不是非营利法人,二者是并列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找法网提醒您,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是:

  1.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人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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