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可以随时解散公司,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由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来决议公司解散。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的,公司解散的事由即为成就。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找法网提醒您,当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活动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解散后债务可通过下列方式处理:首先,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