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合同风险有:
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
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
3.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
供方本无产品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为骗取货款,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合对方看过之后信以为真而订立合同,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后,供方则不再对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4.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诱签民法典
一方当事人为了诱使对方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将自己的伪劣产品假冒为注册商标商品,找法网提醒您,对方由于信任注册商标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5.专利产品谎称法
当事人一方(供方)谎称自己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或名优产品,利用对方信息不灵,交通闭塞,缺乏经验,对“专利”或“名优”产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其陷入错误的认识。
6.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
合同生效要件为:
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