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附期限附条件两类合同的效力规定有哪些

2022-12-09 15: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附期限附条件两类合同的效力规定有民法典的第一百五十八条。其内容是当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成立。同时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合同也可以解除。
附期限附条件两类合同的效力规定有哪些

  一、附期限附条件两类合同的效力规定有哪些

  附期限附条件两类合同的效力规定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找法网提醒您,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二、附期限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附期限合同的特征有: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三、附期限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附期限租赁合同能解除。合法有效的附期限租赁合同可以被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附期限租赁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