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的分支机构有哪些

2023-01-20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人的分支机构有分公司和办事处,即法人总部之外实现法人职能的法人分部,如分厂、分店、分公司、分行、支行等,而法人的分支机构,都拥有完整的法人职能,即可以行使法人职能。
法人的分支机构有哪些

  一、法人的分支机构有哪些

  法人的分支机构有分公司和办事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能够从事经营活动,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二、分支机构是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找法网提醒您,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只是针对自然人的,而分支机构在注册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就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起产生的。

  三、公司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生效日期有明确规定的,其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的签订日期;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注明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须签署日期。

  2.业务资质证明:每份合同都应附上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须为最新年检并且为原件复印,再复印无效。需要提供相关交易资质,如物质供应方销售许可证,代理权证明等,相关要求如营业执照副本。

  3.签署人资格确认:签署人为营业执照注明的法人代表的,可直接签字或盖章;签署人为非法人代表的,应取得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正本,方可代表合同方签字,否则无效。一次性长期授权的,可以提供相关授权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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