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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2018-05-1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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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房子各式各类,除了商品房还有保障性房屋,保障性房屋里又有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等,那么对于他们的产权你了解多少呢?经济适用房产权有多少年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1、在说到产权的时候,咱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房产的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证明房屋的产权,一个是土地使用证,限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只有在取得了这两个证之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拥有了房屋的权利。房产证是没有写明期限的,也就是说,除非房屋倒塌,不然房屋都是归人的,但是土地不一样,土地是国家的,咱们只有租赁使用权,没有拥有的权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房产其实也是有掀起的。

  2、而我们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长40年,住宅用地长70年,也有50年的。而针对经济适用房来讲,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长不超过30年.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有当地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4、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7、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8、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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