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动产租赁纠纷的管辖

2019-03-11 14: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实践中关于不动产租赁常见就是不动产和土地这块,当然因为涉及方面比较多,如果在租赁的过程其相关条约没有说明清楚,或者在合同中也没有注明就很容易发生纠纷的。那么在发生不动产租赁纠纷的管辖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不动产租赁纠纷的管辖

  不动产租赁纠纷应为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不动产租赁纠纷的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不动产租赁纠纷有哪些

  1、不动产租赁纠纷种类可为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2、损害赔偿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4、不动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不动产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优先租赁权”没有法律依据。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不动产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

  5、不动产租赁纠纷可以使转租纠纷。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不动产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7、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不动产发生的租赁纠纷,也是其中的一个种类。

  三、不动产租赁纠纷的处理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

  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不动产租赁纠纷等。不动产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民事诉讼

  若当事人在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不动产租赁纠纷的管辖、不动产租赁纠纷有哪些以及不动产租赁纠纷的处理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