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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司法拍卖成功后怎么办

2018-10-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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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那房产司法拍卖成功后怎么办?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司法拍卖成功后怎么办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法院指定的账户,法院收到价款后将标的物交付竞买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房产司法拍卖成功后怎么办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二、对法院司法拍卖的价格不服如何处理

  被执行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三、司法拍卖的佣金支付方式

  (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佣金支付的期限

  (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产司法拍卖成功后怎么办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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