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税费在我们的经济活动中无处不在。像我们平常买一个面包,这其中都包含了很多税种。二手房出售那就更要缴纳税费,尤其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越来越严的今天。出售二手房税费主要是指卖方要缴纳的税费;那么,出售二手房要交什么税费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出售二手房要缴纳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
征收方式: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营业税。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3、印花税
征收标准:买卖双方各0.05%。
4、土地增值税
目前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征收标准: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5、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征收标准:(1)新建商品房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2)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3)其他情况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二、二手房交易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地税局需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若卖方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套(如果卖方配偶已经去世还需要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一份)
2、房管局需要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原件、新测绘图纸两张,免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如省直房改房还需已购公房确认表原件两份和附表一。
3、房改房过户时需要配偶一起出面签字;若配偶已经去世但使用了其工龄,如果是在房改之后则需要先做继承公证再交易过户;如在房改之前,则应提交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省直房改房还需填写《已购公房确认表》两份并由单位和省直房改办盖章确认,并提交房改原始票据原件。
出售二手房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受方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