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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有关吗?

2020-02-26 17: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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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连续足额地缴存住房公金满3个月的情况下,且在市区没有住房而是租房的才可以申请租房公积金。那么大家知道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有关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有关吗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跟卡里余额有关系。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有关吗?

  二、用儿子的名义买房可以用爸妈的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必须为房屋的产权人,如果父母买房,子女需为产权人之一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主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另外,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主住房的个人及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在房地产权证下发的六个月之内,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房款。

  三、补缴公积金后贷款时是否视作连续缴存

  职工近6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新老单位劳动关系衔接连续,且新单位已办妥缴存登记并补缴的,提供劳动合同(进编表、调令)等有效证明材料,补缴月份可视作连续缴存,补缴月份不超过3个月;职工近6个月内因非工作调动原因发生补缴,补缴系单位原因造成的,提供劳动合同(进编表、调令)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中心核实社保缴存情况后,补缴月份可视作连续缴存,补缴月份不超过3个月;六个月内因工作调动或单位原因发生的补缴,补缴月份不超过3个月的,都可视为连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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