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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2020-01-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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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比如说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事宜。那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二。

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居间合同纠纷,是指居间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 解决居间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

  居间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居间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居间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诉讼

  居间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居间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居间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它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居间合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与其他解决居间合同 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最具有权威化性;其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裁判的执行。

  二、居间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居间合同纠纷的表现行为

  1、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

  从居间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因赔偿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

  在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往往是委托人作为原告,居间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作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理由也多半是以居间人提供的合同订立的机会有误,虽然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该合同的履行却造成委托人损失。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还有什么疑问,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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