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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018-07-3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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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用卡诈骗也是越来越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二、信用卡的主要特点:

  1、信用卡是当今发展最快的一项金融业务之一,它是一种可在一定范围内替代传统现金流通的电子货币;

  2、信用卡同时具有支付和信贷两种功能。持卡人可用其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还可通过使用信用卡从发卡机构获得一定的贷款;

  3、信用卡是集金融业务与电脑技术于一体的高科技产物。

  4、信用卡能减少现金货币的使用;

  5、信用卡能提供结算服务,方便购物消费,增强安全感;

  6、信用卡能简化收款手续,节约社会劳动力;

  7、信用卡能促进商品销售,刺激社会需求。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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