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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是什么?

2020-03-3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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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水利工程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利益,因此不能出任何差错,水利工程的管理显得至关重要,由于离人们的生活比较远,所以很多人对这方面的问题不太了解,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河道、分滞洪区堤防的管理范围从堤脚量起,堤防内5米至2

  0米,堤防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堤脚以外50米至100

  米。

  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属于国家所有的滩

  地、两岸堤防及堤防的管理范围;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

  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滏阳河在市区内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河道中心

  线两侧各30米至40米。

  (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或水库周围移民线或土地征购

  线以下的面积;安全保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线顺山坡向上延伸20米至1

  00米。

  大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坝脚以外30米至300米,左右岸为开挖线以

  外30米至30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300米

  。

  泄水建筑物两侧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缘线以外20米

  至5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200米。

  (三)有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渠边、堤防及

  护渠地;无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水域、渠边及护渠地。

  护渠地的范围为,有堤防的从外堤脚向外量起,无堤防的从渠道上口

  边缘向外量起,干渠2米至5米,支渠1米至2米;有交通要求的渠道,

  管理范围可适当放宽。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米至50米。

  (四)输水隧洞的管理范围为进出口建筑物和竖井外缘线以外10米

  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和洞顶两侧50米至100米。

  (五)闸涵、排灌站、水电站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边缘以外10米至

  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至100米。

  第七条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

  属全民所有的,使用权归工程管理单位;土地属集体所有的,使用时必须

  服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使用

  时不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

  第八条集体和个人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兴建的塘坝、水池、排灌

  站、渠道、机井等小型水利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

  定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毁坏。

  第九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

  须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基建审批手

  续,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施工监督和验收。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兴

  建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建筑物及设施。

  第十条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下来的生产、生活设施及其

  他建筑物,在险工险段或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应限期拆除;其他地

  段的,应结合工程整治、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分期分批予以折

  除。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时,应当事先征

  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河道岸线的利用,应当服从河道治理规划。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河流

  走势,不得填堵和占用旧河段。

  第十三条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应予以补偿。开采

  矿藏或者兴建地下工程,对水利工程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

  应当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水库水面的开发和利用,应当服从水库安全管理的需要,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定协议。

  第十五条河道、堤防、闸坝、水库、灌区等水利工程的整治与建设

  ,应当服从流域和市以上水利建设规划,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权限,严

  格执行审批、监督、验收程序。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十六条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养护,保证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的需

  要。

  第十七条加强机井管理,逐步完善机井的保护设施。国家和集体兴

  建的机井,应当提取折旧费,用于机井的维修和更新,不得挪用。

  新建机井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打井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技术资

  质证”、“施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许可定位施工。

  第十八条供水管理按照统一调配,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计划用水

  ,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有偿供水。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遇水、旱灾害年份,应采取应急工程措施和必要的

  调控手段,保证城市生活和重点企业的基本用水量,所增加费用,经市政

  府核定后,由受益单位负担。

  第十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防洪标准、流域规划和防洪

  工程状况,制定防御洪水方案,防洪工程的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汛期调度运

  用计划,分别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防

  汛指挥部门备案。

  水利工程及其他防洪工程的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御洪水方案和调

  度运用计划,对各项防洪工程组织汛前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

  限期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应利用蓄水工

  程相机增加蓄水量。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根

  据情节轻重,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一)毁坏堤、坝、水电站、渠道、闸涵、机井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的;

  (二)侵占、毁坏通讯、报汛线路、台站、供用电设施及其他水文和

  工程监测设施、水利物资、防汛器材设备的;

  (三)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炸鱼、烧窑

  、采矿、采石、钻探、挖筑鱼塘等危及工程安全的;

  (四)擅自在边界河、渠修建挑水、挡水、蓄水工程及有损相邻地区

  利益工程的;在上游扒口决堤、开闸扩大排水或加大引水,在下游设置阻

  水或缩小河、渠断面及过水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一)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附着物的;

  (二)在河滩、行洪区、蓄滞洪区、水库库区任意围垦和修建阻水建

  筑物的;

  (三)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滩造地

  的;

  (四)在堤、坝、渠坡上移动护坡砂石及滥伐、盗伐林木的;

  (五)在河、渠、水库库区内及堤、坝的顶、坡、戗台设置有碍安全

  管理的建筑物和障碍物的;

  (六)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河渠、水库、

  塘坝及其他水域乱设、扩大排污口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根据情节轻重,可并

  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河、渠内修建阻水及有危害的导流、挑流工程和种植阻水作

  物或林木的;

  (二)在堤、坝、渠坡上垦植、放牧、铲草,对工程造成危害的;

  (三)在堤顶、坝顶、水闸交通桥梁行驶危害工程安全的超重车辆和

  未经工程管理单位批准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雨后泥泞行车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根据情节轻重,可并

  处警告和100元至1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

  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一)拦截或抢占水源、破坏供水、用水秩序的;

  (二)干预和阻挠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三)非工程管理人员操作闸门及各种设备的。

  第二十四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内挖砂、取土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

  措施,并可按每立方米20元至60元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向水库、河、渠、排洪沟内倾倒垃圾,弃置砂石、矿渣

  、煤灰、尾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除,

  并可按每立方米30元至70元计算处以罚款。逾期不清除的,由水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清除,并由责任者负担全部清理费用。

  二、水利工程有什么好处

  1、防洪。上游筑坝拦水可以调节水流量,降低洪水对中下游的影响,水利工程设施例如大堤还可以防止潮沙和河水对对岸的冲刷,保持水土,对低洼城市具有防洪作用,防止:洪水对农业的伤害。

  2、用水。解决地方用水,合理分配水利资源。例如南水北调工程解决了北方缺水问题。也增加水资源承载能力,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3、航运。大坝蓄水后,使上游河道变宽变深,改善上游航运条件,减少了季节对航运的影响。

  4、供电。水力发电是可持续发展的清吉能源,减少燃油,燃煤的使用对环境的污染,如三峡水电站有力的解决了中国南方的能源危机,带动经济的快速增长。

  5、旅游。旅游增加周边地区的空(湿度,改善周围植被的生长,促进旅游业。

  6、灌溉。如都江堰担负着四川盆地农田的灌溉、成都市企业和城市生活供水。以及防洪、发电、漂水、水产、养殖、林果、旅游、环保等多项目标综合服务,其灌区规模居全国之冠。

  三、水利工程有什么弊端

  对鱼类的影响:修库筑坝会改变流速、水温、水位等信息,必然会影响到鱼类的产卵和生长。其中一些大坝的建设更是切断了其洄游通道,使得一些鱼类无法产卵而数量明显下降,影响了种群繁殖。

  泥沙问题:在河流上建坝,阻断了天然河道,导致河道的流态发生变化,进而引发整条河流上下游和河口的水文特征发生改变,这是建坝带来的最大生态问题,会导致了部分悬移质和推移质泥沙逐渐沉淀,造成水库淤积,对泄水建筑物腐蚀,进一步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土地盐碱化问题,上壤肥力下降,造成大面积土壤的久生盐碱化和沼泽化。

  引发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滑坡、岩崩、泥石流等:多建在断裂带和地质灾变区上的水库,水体聚集,导致地壳结构变化,可能成为诱发地震的条件,如现在三峡工程的最大弊端,齐岳山东北断裂,并很可能引发地震。

  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1、破坏大量的林地、草丛、农田等植被,影响了陆生动物的栖息地,同时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不经处理直接向河道排放,从而改变了河道的理化性质,恶化了河道岸边的爬行动物的生存环境,结果导致该区域生态系统失去平衡

  2、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对淹没区和1程范围内土地占用和居民迁移安置,工矿交通等基本设施也要拆迁重建,以及影响文物古迹的保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也可以看得出来关于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规定是非常多的,上述内容有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好好看看。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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