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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什么情形下可以回购公司股权

2018-08-2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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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公司的股权或股份是属于股东的。通常情况下,股权或股份的转让是在公司的股东之间发生,或者是原公司股东将通过场内或场外方式将股权或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但是,在实践中也有例外,那就是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股份。那么,公司什么情形下可以回购公司股权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股份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回购自身股份?

  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规定,原则上是禁止的,仅特例除外,比如出现了以下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因此,只要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规定的情况,股份公司不能回购自身的股权,股东也不能要求股份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二、有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回购自身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该法条规定了有限公司若出现了三种情况,有异议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因为当上述情况出现的时候,异议股东的股权实现不了其价值,为了保护其利益,给予合理的救济途径。

  但是,通过将规定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与规定股份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比较,可以发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并没有对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股权的原则作明确的规定。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章和司法判例,也发现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领域,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适用也有两种不同的分歧和理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法条规定了三种特定情形下有限公司股东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的三种情况,而除此三种情外,有限公司不能对股权进行回购。也就是,这种观点认为该条款是一个效力强制性规定,除此之外规定的情形都是禁止的。

  公司即有义务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而并非规定公司只能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及除此之外不得回购公司其他股东的股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并无禁止性规定。公司什么情形下可以回购公司股权,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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