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突然晕倒7天后死亡,企业该承担哪些责任?家属可以向企业请求那些补偿,具体项目和金额?请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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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上班时间突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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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丧葬费,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享有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其中,丧葬费、抚恤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因为违法犯罪死亡,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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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如果员工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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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