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一个二手房,可是房子还有40万的银行贷款,房主想让我们先给一部分钱,他把银行的钱还了,再过我们过户,可是我们又怕别骗,请问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谢谢

2018-12-22 12:12: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贷款银行主要审查哪些方面,  
    1、对借款人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2、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填写《个人授信调查表》;  
    3、联系买卖双方进行家访,实地查看所购房产现状,进行家庭调查,主要包括:  
    (1)所购房产核实。经过实地调查,核实买卖双方交易房产的状况;  
    (2)家庭联系方式核实,核实家庭固定电话;  
    (3)进行其他有关个人贷款的实地调查。  
    4、核对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确定还款来源,分析还款能否落实;  
    5、收集资料,填制《二手房按揭贷款客户资料》;  
    6、填制《二手房按揭贷款审批书》,同意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及每月还款额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样申请二手房贷款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初步评估。手续和文件:  
    1、交申请表,卖方产权证(复印件)、买方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房屋估价;  
    3、交购房意向书(范本由律师所提供)。  第二步:资料调查、贷款批复及贷款受理。手续和文件:  
    1、调查及审批;  
    2、初步回复(贷款额及年限);  
    3、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4、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  
    5、预签保单。  第三步:房屋角以及抵押登记。手续和文件:买卖双方或委托律师所到房管局办理(带备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第四步、发放贷款。手续和文件:买卖双方缴清保险费、律师费、中介费等费用、将收据交银行检查。产权证等相关证件交给银行。
  •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如何选择编辑
    一看网站
    看运营P2P网贷平台的公司是否具备技术开发和金融背景。
    二看资金
    P2P网贷平台由于没有贷款牌照,还属于民间借贷,借贷资金的进出往往要通过网站创始人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进行,一般较大的P2P平台每天的资金沉淀多达三五百万元,这就为平台私自挪用用户资金乃至携款潜逃埋下了隐患。
    大部分P2P平台都选择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其资金流转模式为资金在平台归集,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为P2P公司开一个公司账户,出借人的钱先打进公司账户,P2P网站再把钱打给贷款人,此种模式实际上与直接将钱划入平台的银行账户并无区别。
    但出于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信任,大多投资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一旦平台跑路,投入的资金便血本无归。
    只有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才能降低P2P资金流转中的风险。当投资人在平台注册时,每位用户会在环迅上开通一个IPS账户,双方通过平台进行交易时,款项会直接从出借方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到达借入方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而不会经过P2P平台。
    用户资金完全由用户本人控制,有关资金的操作也只有经用户本人确认后才能转入或转出,投资人的资金与平台资金实现了完全分离,保障了用户资金安全。
    此外还要了解一下P2P网贷平台是否具有信用担保功能。
  •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 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 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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