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我儿子首付贷款买房!还贷人是我儿子,房产证上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

2019-01-20 11:0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来说,房贷没还完,不能办理“增加共有人”等业务。房子有贷款的话,增加名字会导致抵押物与借款合同不符,在房管部门办理正式抵押时可能无法通过,另外还涉及到备案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还款期内办理的房产证不能增加产权共有人。
    贷款买的房子要想在房产证增加夫妻另一方名字,首先要还清贷款撤销抵押,产权清晰后,夫妻双方再持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增加名字的手续。
    具体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一)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110元手续费。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 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4.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二)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 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三)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 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四)特别注意事项:房产证上给妻子或丈夫加名 夫妻间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2014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进行 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 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 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 共有份额,免征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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