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4月,我和男朋友买了一套房子25万,今年年底拿房,房子当时写的是他的名字,但从那时的代款就一直是我还的,首付他父母拿了一万 其他是我俩的钱和他另外借的钱.打算明年结婚.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名字,请问可以吗?要怎么做?如果不可以的话,在拿到房产证以前登记结婚,房子算共同财产吗?如果这样也不可以的话,公证要到什么地方,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公证处的公证有期限吗?公证和在产权证上加名字有一样的法律效率吗?以上麻烦各位了,谢谢哟... 2006年4月,我和男朋友买了一套房子25万,今年年底拿房,房子当时写的是他的名字,但从那时的代款就一直是我还的,首付他父母拿了一万 其他是我俩的钱和他另外借的钱.<p>打算明年结婚.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名字,请问可以吗?要怎么做?<p><p>如果不可以的话,在拿到房产证以前登记结婚,房子算共同财产吗?<p><p>如果这样也不可以的话,公证要到什么地方,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p><p>公证处的公证有期限吗?公证和在产权证上加名字有一样的法律效率吗?<p><p>以上麻烦各位了,谢谢哟...

2018-08-01 20:0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婚姻法》的规定,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2.在本案中登记结婚时间是04年,集资购房是09年,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即使房产证及所有票据都是一方的名字,只要能证明房产是夫妻存续期间购买即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所有票据都写得是男方名字的情况下,男方可以以该房是由其父母出资为由主张为个人财产。因此建议您收集您对购房出资的相关证据,用以证明此房为夫妻共同购买。
  •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具体操作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 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可以买卖。房屋买卖一般需要有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就行。
      购房流程: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 。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还有房产证、土地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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