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开发商的宣传和整个商品房不符合,我们要怎么维权,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19-05-22 09: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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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维修期间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即房屋租金)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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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
一、
二、
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仅要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还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为慎重起见,建议购房者尽量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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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